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食品安全法》)已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 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深入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,充分认识《食品安全法》颁布实施的意义,便于用《食品安全法》来指导和加强清水河县食品安全工作,为此清水河畜牧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法普法活动。
结合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,采取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,组织畜牧系统职工开展了学习《食品安全法》活动,并组织36人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竞赛。
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,清水河县畜牧系统大部分职工已基本掌握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主要内容,领会了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精神实质,这对于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,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